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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xml:namespace prefix="st1" />2011年6月13日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1]66号)》,现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按有关要求组织申报。
我省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1、保证成果的质量,杜绝弄虚作假;
2、注意表格填写的规范性,特别要注意语言表述准确、版面设计美观;
3、上报时间:7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4、各单位统一填报两个汇总表(需电子稿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稿):
表一: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序号 |
学科门类 |
参评成果名称 |
申报人姓名 |
申报人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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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全国教育科学研究终身成就奖申报汇总表
序号 |
研究领域 |
参评代表作名称 |
申报人姓名 |
申报人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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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俊峰 2659
电子邮箱:my_gjs@163.com
附件:1、
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2、
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doc
3、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终身成就奖申报评审书.doc